为推动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协同发展,方便出租汽车驾驶员双向流通就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 2025 年 11 月 19 日起,在全市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“一考双证”工作,即“一次报名、一次考试”,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后,可同时取得《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和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两种资格证件。
二、“一考双证”执行后,如需申请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,请到闽政通 APP 进行办理;i 厦门出租汽车从业资格报名考试申请入口将暂时关闭,待系统升级完善后恢复。
三、2025 年 11 月 19 日前提交申请的,按照考生原来申请的从业资格类型安排考试,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后,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件。
厦门市交通运输局
2025 年 11 月 13 日